研究生2013年度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者:yjsy发布时间:2014-01-10浏览次数:208

研究生2013年度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日期:[2014-1-6]    共阅[2083]次
   请各位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认真阅读以下考场规则、要求等。本通知同时发布在教育管理系统通知栏中,培养办重要通知和规定均在此发布,请定期查看,以免遗漏。
一、考场规则
  1.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学生证和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英语考试提前15分钟入场,进行听力试音。
  2.考生须携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等。除此之外,其他物品(如:纸、文字资料、通讯工具、电子辞典、翻译工具等)带入考场或不放在指定位置均按考试违规处理。
  3.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答阅试卷。
  4.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5.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传抄答案或者交换答卷,不准替考,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二、基本要求
  1.不在考试名单中的人员以及未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需在答题纸的密封条内准确、完整地填写自己的“学院”、“姓名”、“学号”、“座号”。

三、具体安排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博士第二外国语
  时间:1月13日上午9:00-11:00
  地点:鱼山校区、崂山校区
  2.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时间:1月13日下午13:30-15:30
  地点:鱼山校区、崂山校区
  3.研究生外国语
  时间:1月14日 上午9:00-11:30(其中听力考试9:00开始)
  地点:鱼山校区、崂山校区
(考场具体安排见附件)
  4.专业课考试安排
  专业课考试统一安排在1月6日至1月17日之间。学位基础课需有闭卷考试部分。

四、教室安排
  2014年1月11日后,学校安排的上课教室(崂山校区三区研究生教室、各校区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教室)一律收回,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考试期间要使用教室的学院请与培养办联系。

五、报送材料
  1.请研究生秘书于12月13日前将2013年度秋季学期公共课监考教师报表发培养办。
  2.请研究生秘书于12月13日前将2013年度秋季学期专业课考试报表发培养办。
  3.专业课成绩的录入在2014年1月19日前完成。请研究生秘书于1月20日前,将成绩单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并加盖公章,交培养办备案。

六、监考说明
  1.学校正式职工。禁止校外人员、学生监考。
  2.监考教师不得私自调换或找他人替监。
  3.按时到场。如有事不能前来,须提前告知院研究生秘书。
  4.请监考教师携带智能卡等证件领取考卷和考务用品。
  5.考场内不得聊天、打电话、发短信或从事其它与考试无关的工作。考试中途不得无故离场。

  请研究生秘书通知公共课监考教师,上午8:30到达考务室,下午13:00到达考务室。鱼山校区考务室新教学楼406、崂山校区考务室3210。
  各位考生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部联系。

附:2013年秋季学期学位公共课考试名单及考场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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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