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新增招生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yjsy发布时间:2014-03-03浏览次数:2649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研内字[2012]12

关于制定新增招生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研究生培养方案对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对创新能力的培养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请遵循坚持学科为本、优化结构、突出特色、提高质量、课程共享的原则,以培养造就新时代适应社会需要和经济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目的,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将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情况说明

1.本次主要针对新增学位点。2012年新增博士招生专业7个、硕士招生专业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新增招生目录见附件三。

2.已有培养方案本次如确有需要个别调整,需经学院审批,报培养部备案,本次一并调整。调整工作务必在秋季学期选课启动前完成。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中心)参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要求》(见附件一)制定本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于201261日前将书面的《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报表)》(附件二)(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签字盖章,连同电子版由研究生秘书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三、填表须知

各学院(中心)提交的培养方案内容经培养部审核后人工录入管理系统。信息不完整或有误,将导致无法录入。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1.培养方案中课程编号、课程中(英)文名称、学分、学时、任课教师、开课学期、课程中(英)文简介、教学大纲、各模块最低学分要求等相关信息务必填写完整。

2.课程编号和课程名称务必准确、一致。以管理系统为准。

3.已有课程的课程编号必须填写。可到研究生秘书处查询,或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 http://222.195.158.197)—管理—课程库查询,登录帐号可到研究生秘书处查询。

4.新增课程的编号由培养部统一编制。请在编号处注明“新增课程”。(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 http://222.195.158.197)—管理—课程库,若查询不到课程编号或名称,证明无此课程。

四、注意事项

1.要求各专业领域明确1位负责人负责其所在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及落实。

2.在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要让导师、骨干专家、任课教师共同参与论证,同时吸纳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用人单位的专家参与,使培养方案切实体现权威性、科学性和应用性。

3.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和课程间的逻辑关系,围绕培养目标设置课程体系,避免因人设课。

4重视培养环节,要明确研究生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研究进展报告等具体组织方式和达到的预期效果。

5.请各学科充分调研国内该学科培养方案的设置情况,从中吸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各学科具有特色的培养模式。

6.对于原有培养方案,要梳理、丢弃不适应学术发展和社会需要的陈旧内容。增添、补充适应本学科实际、顺应时代要求的新内容。

7必须编写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拟授课教师、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要求、学时数、考核方式、学生成绩计算方式和方法、参考书目、详细教学计划等。教学大纲中涉及的课程编号、学分、学时等信息要与培养方案总体设置保持一致。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

联系人:吴慧、贾林;联系电话:66782547 Emailyjspyb@ouc.edu.cn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将工作做的扎实、有效。

附件一、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相关要求

附件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报表)

附件三、2012年新增招生目录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