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yjsy发布时间:2014-03-03浏览次数:241

研内字[2013]19号

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预备通知》(鲁教研处函[2013]3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各院(系)认真学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附件1)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附件2)等有关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推荐2-4项教学成果。
  二、成果申报范围和要求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对象必须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拟申报省级一、二等奖的教学成果需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鉴定,对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评价优良。
  需要鉴定的成果属于山东省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省和学校立项项目)的,使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项目成果鉴定书(附件3);自选课题或其他成果,使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成果鉴定书》(附件4)。
  三、拟提交材料 
  (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5)。
  (二)拟申报教学成果概述。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的、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主要创新点及理论实践依据,具体成果形式、内容,实践实施情况、效果及应用推广前景、价值等(5000字至6000字)。拟申报一等奖的同时提供反映该成果概述的视频光盘(8分钟以内)。
  (三)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论文、教学资料(包括正式出版的教学用书、音像材料等)、软件及相关支撑材料(如《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报告、鉴定书等)。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其他材料一式1份。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如果电子版材料过大无法上传,可直接至培养办提交。
  (二)截止时间:2013年6月14日

  联系地址:崂山校区行远楼139房间  联系人:吴慧
  联系电话:0532-66786176   
  E-mail:iecwuhui@ouc.edu.cn
          
附件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鉴定书
附件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鉴定书
附件5: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