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解放思想和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奖办法》”)及相关工作通知,我校决定开展“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
详见《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二、材料提交
1.《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附件材料(并附材料目录)1份。附件材料包括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可提供不超过15分钟FLV格式视频材料。
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电子版1份。
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22日17点前送达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22日17点前发送电子邮件至meitao@ou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梅涛
电话:66782547
附件:
2. 附件2: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doc
3. 附件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