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ksh发布时间:2014-09-05浏览次数:878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解放思想和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奖办法》”)及相关工作通知,我校决定开展“2014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

详见《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二、材料提交

  1.《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附件2)或《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附件材料(并附材料目录)1份。附件材料包括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可提供不超过15分钟FLV格式视频材料。

  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4)电子版1份。

  纸质版材料,请于92217点前送达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于92217点前发送电子邮件至meitao@ou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梅涛

电话:66782547

附件:

1. 附件1: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doc

2. 附件2: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研究类).doc

3. 附件3: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表(教育实践类).doc

4. 附件4:中国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简表.xls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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