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在校研究生2015年秋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换培养的通知

发布者:ksh发布时间:2015-04-16浏览次数:2603

各院(系):

为开阔学生学术视野,强化创新型人才培养,促进海峡两岸高校交流与合作,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的校际合作协议,学校研究决定,2015年秋季学期继续选派全日制研究生赴台湾友好学校交换培养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2013级和2014级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选派条件

1.思想素质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所学专业与申报学校已设置专业相同或相近;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2000-3500RMB之间)、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三、派出学生的培养和管理

1.派出学生应选修符合我校其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最低不得低于6学分,经我校审核认定后可替代我校相应课程学分;

2.派出学生享受所申请学校交流学生的相应待遇,须遵守我校和申请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派出学生已正常缴齐学费和住宿费,并已按时进行了学期注册;

4.派出学生在台交流学习期间需承担住宿费,我校住宿费不需缴纳,暑假离校前须办理我校床位腾退手续;

5.往返旅费、赴台证件办理费用、书籍费、保险费、生活费、住宿费及其他个人消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选派程序

1.凡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简称“申请表”),并携个人履历向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420日中午12点。

2.请院(系)需对申请人进行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评,择优确定本院推荐学生名单(需排序),并于42016点前将《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赴台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附件2,简称“汇总表”)、申请表和申请人个人履历等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梅涛,联系电话:66782547,汇总表和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meitao@ouc.edu.cn

3.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审核申请表,并会同台湾事务办公室组织面试遴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校推荐名单将由学习成绩与面试成绩综合排定。学校推荐名单将提供给交换学校,在交换学校同意接收后,报请学校确定获得派出资格的学生名单。

4.获得派出资格的学生名单确定后将由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通知相关院(系)。

5.获得派出资格的学生到台湾事务办公室(行远楼352)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派出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材料:

1)学生成绩单2

2)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学籍证明1份;

4)证件照片4张;

5)保险单一份(确定赴台交流的学生才需办理)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对于项目内容咨询,请发邮件至liliya@ouc.edu.cn。成绩替代等问题咨询,请发邮件至meitao@ouc.edu.cn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

2.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赴台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院系填写)

3.中国海洋大学2015秋季学期赴台交换生项目一览表

4.项目详细信息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5414

关于选派在校研究生2015年秋季学 期赴台湾高校交换培养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