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安排
1. 研究生外国语(下)(课程代码:000K0013)
(1)33班
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 9:00-11:00
地点:崂山校区3603教室
(2)其他班次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考试安排。
2. 专业课
时间:2016年7月1日至7月11日
地点:学院自行安排。
二、工作安排
1. 发送考试报表。《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表》,学位基础课需有闭卷考试部分)请各学院于6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yjspyb@ouc.edu.cn。如有提前组织考试的课程,请在“备注”中注明原因。
2. 申请考试教室。7月1日起,学校安排的上课教室(崂山校区三区教室、各校区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教室)一律收回,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专业课考试期间有崂山校区三区教室使用需求的学院,请在《报表》中进行标注。
3. 考试报表公告。各学院需将《报表》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告,学校于6月24日起将《报表》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告。
4. 录入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于7月13日前进行录入,录入方式详见附件2。成绩录入完毕后打印出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字,学院盖章。
5. 备案教学档案。请于2016年夏季学期开学一周内(8月22日-8月26日)完成:
(1)承担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任务的学院,公共课程任课教师将考试试题、答题纸、成绩单、监考记录等送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保存,研究生院将进行抽检。非教学单位承担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将上述材料送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保存。
(2)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将考试试题、答题纸、成绩单、监考记录等送交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保存。
(3)各学院将成绩单统一送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三、考试注意事项
1. 考生应严格遵守《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规则》(附件3)。
2. 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选课名单中的研究生以及未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3. 考生需在答题纸的密封条内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的“学院”、“专业”、“姓名”和“学号”。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话:66782547。
附件: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