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内字【2016】21号
各院(系):
按照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就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则
1、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充分反映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本学科的发展走向。各学科点应借鉴国内外一流学科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及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深化研究生分类培养工作,突出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特色。
2、有条件的院(系)应在一级学科下设置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要体现学科内涵并适用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
3、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培养方案应经过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并通过。
4、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发展状况,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每3年集中修订1次。由于2015年已集中修订,本年度学校不做硬性修订要求,如院(系)确需修订,以微调为主。
二、制定(修订)范围
1、制定:2016级新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含留学生培养方案)。
2、修订:确需微调的系统中已有专业培养方案(含留学生培养方案)。
三、时间安排
时间:7月11日-8月31日
1、7月11日,培养办公室以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模版制作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
2、7月11日起,培养方案负责人将2016级新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和确需微调的系统中已有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意见汇总至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处。
3、8月31日前,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中在线制定(修订)完成相关的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系统-通知公告-《培养方案在线制定图解教程【学院篇】》和《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相关要求一览表》。请注意,院(系)切勿在系统内新建培养方案。
4、9月5日前,培养方案负责人认真核对无误后,研究生秘书老师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本次新制定(修订)的2016级培养方案一式两份,培养方案负责人、分管院长和院(系)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一份本院(系)留存,一份送培养办公室备存。
5、9月12日前,培养办公室在线发布培养方案。9月12日后,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及选课。
四、注意问题
各专业培养方案负责人负责其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制定(修订),研究生秘书配合其开展工作。在培养方案制定(修订)过程中,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等学科骨干和专家应共同参与论证,使研究生培养方案能体现科学性、权威性。
联系人:贾林;联系电话:0532-66782547;Email:jialin@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