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工视域下“保证人”作为义务之根据研究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116

答 辩 人: 李江分 
指导教师: 于阜民   教授
答辩时间: 2018-05-20 13:00:00.0 
答辩地点: 法政学院216 
答辩委员会: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导师类型 组内任职
李响  青岛科技大学  教授  硕士生导师  主席
时亮  中国海洋大学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组员
赵星  中国海洋大学  教授  博士兼硕士生导师  组员
牛忠志  山东科技大学  教授  硕士生导师  组员
詹建红  中国海洋大学  教授  博士兼硕士生导师  组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