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 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建晓发布时间:2020-10-21浏览次数:5327

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岗单位、全体研究生:

2020-2021学年 “固定助管”、“教育管理工作助理” 岗位设置延续使用2019-2020学年的设置方案;“项目制计时工作助理”岗位仍然遵循一事一审一考核的原则进行。为顺利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的岗位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报

1.申报岗位研究生要求:

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内在校研究生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申请学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2)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申请上一学年内无考试不合格科目;

3)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及工作时间;

4)一名研究生不得担任一份以上的研究生助管、助教工作;

5)不得跨校区申报岗位。

2.各岗位人员聘任流程

1)担任“固定助管”、“教育管理工作助理”岗位的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学业安排及岗位要求决定是否继续担任助管岗位工作。

2)研究生“固定助管”、“教育管理工作助理”、“项目制计时工作助理”的岗位申报及聘任工作由各设岗部门负责组织,学校不再统一组织,本年度暂时通过线下开展相关工作。

“固定助管”、“教育管理工作助理”岗位聘任工作完成后填报《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于1026日前交研究生服务大厅审核。

“项目制计时工作助理”需要申报岗位的部门,请于每月20日前将岗位需求填报《项目制计时工作助理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交研究生服务大厅审批。

二、工作时间安排

1.本学期研究生助管岗位工作时间为: 202091日至2021129日。

2.工作时间不包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

3.遇寒暑假考核时间顺延。1月考核顺延至310日前进行。

三、岗位考核

为确保助管岗位设置的人才培养功能,各设岗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助管考核机制,考核应充分体现岗位工作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提升。每月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和研究生工作情况开展考核工作。

1.“固定助管”、“教育管理工作助理”岗位的考核工作由设岗部门自行组织,岗位负责人于每月10日前提交上月考核结果,填报《助管考核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交研究生服务大厅审核后发放津贴。

岗位津贴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 28 )规定,最高为500元,按月考核合格后发放,每年发放不超过10个月,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岗位津贴。

9月岗位津贴请于1026日前交研究生服务大厅审核。

2.“项目制计时工作助理”的考核工作,由发起部门负责组织。岗位负责人于每月10日前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制计时工作助理考核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交研究生服务大厅,审核后发放津贴。岗位津贴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 28)规定,工作量计时计算,工作时间不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

3.助管岗位的考核标准主要参考2个方面:

1)满足要求的工作时间。助管工作时间为每月不超过60小时,根据岗位要求的工作时间进行考核,并由设岗单位保存好考核结果备查。

2)胜任岗位工作内容要求的满意度。设岗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内容考核学生的完成度和满意度,并保存好考核结果备查。

四、各设岗单位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教育管理能力高的正式工作人员作为研究生助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助管培训、管理及考核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咨询研究生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贾老师66786203grad_onestop@ouc.edu.cn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1020

附件1: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汇总表.xls

附件2:项目制计时工作助理申报表.xlsx

附件3: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助管考核汇总表-XXX单位.xlsx

附件4:项目制计时工作助理考核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