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yjsy发布时间:2013-11-04浏览次数:662

    各院(系):

  为积极落实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切实为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学校的长远发展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0月召开了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并于近日公布了2014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等相关政策。根据会议精神及政策要求,我校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布置如下,请各院(系)及有意申请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学生积极做好准备。

  一、2014年我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类别: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全国计划选派7000人)
  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重点推荐,全国计划选派4500人)
  学生在我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利用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申请人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脱产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均不能申请。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全国计划选派2500人)
  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可自行联系申请国外留学单位(含利用我校已有合作项目),也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中外合作项目(详见附件4中《项目查询-派出渠道一览表》)。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面向全国(含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公开选拔。申请人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脱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我校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资格,放弃该资格的不能申请)、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一年级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全国计划选派350人)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可自行联系申请国外留学单位(含利用我校已有合作项目),也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中外合作项目(详见附件4中《项目查询-派出渠道一览表》)。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重点面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职业院校的在职人员。学生类申请人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脱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我校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资格,放弃该资格的不能申请),仅限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和国际法等学科专业领域。

  二、申请人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详见附件4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五)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赴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国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如被录取,派出前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如工作语言为英语,英语达到合格标准;同时,须在培训部参加留学对象国语言培训达到初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考试达到相关语种合格标准。
  (二)如工作语言为俄语、日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达到培训部初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考试达到相关语种合格标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达到培训部中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考试达到相关语种合格标准。
  (三)如工作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达到培训部中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考试达到相关语种合格标准。

  三、我校工作安排:
  (一)2013年12月29日前,预报名。申请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赴国外学习预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yjspyb@ouc.edu.cn。
  (二)2014年3月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向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份(详见附件4,用曲别针或夹子左上角固定成册),同时提交《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赴国外学习审批表》纸质版(附件3)。
  (三)2014年3月8日前,初评。各有关院(系)做好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确定本院(系)推荐人选(需排序)。研究生秘书请于2014年3月10日向工作小组报送《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初评排序表》(附件2)和每位推荐候选人的纸质申请材料。
  (四)2014年3月11日,工作小组整理各有关院(系)推荐候选人申请材料。
  (五)2014年3月12日至3月14日,复评。工作小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定筛选,并上报领导小组审批。
  (六)2014年3月19日前公布学校推荐人选名单。
  (七)2014年3月20日,学校推荐人选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2014年3月20日起,网上报名。工作小组组织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http://apply.csc.edu.cn)。
  (九)2014年3月25日前,推荐人选向有关院(系)研究生秘书提交纸质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十)2014年3月26日至27日,研究生秘书负责组织《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意见”栏的书写,之后统一将该院(系)所有学校推荐人选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将“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yjspyb@ouc.edu.cn。
  (十一)2014年3月25日至28日,复核电子版申请材料。工作小组通过申请平台核实学校推荐人选网上提交的电子版申请材料。
  (十二)2014年5月,公布录取结果。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博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学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学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二)更多详细信息请随时查阅有关网站:
  1.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2. 中国海洋大学主页“海大公告”上方滚动栏目“研究生公派项目”:http://www2.ouc.edu.cn/grs/gpxm.asp
  3.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2.ouc.edu.cn/grs/index.asp
  (三)外语水平成绩单在申请时需在有效期内。
  (四)如想咨询我校现有可利用的国外合作项目,请致电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6782436。 
   工作小组办公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远楼139房间),电话: 66782547。

附件2013111493444615.zip

  1.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赴国外学习预报名表
  2. 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初评排序表
  3.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赴国外学习审批表
  4. 申报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必读文件
             

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组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