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春季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cxf发布时间:2014-03-04浏览次数:469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关于2014年春季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研内字[2014]6

各有关院(系):
  为保证2014年春季研究生(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等)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阶段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提交预计毕业申请:2014314日前;

2.公示申请学位研究生信息: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14317日前;

3.公布学校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名单:2014320日前;

4.全部申请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等)提交学位论文word文档,进行查重检测:2014320日前(见学校通知);

5.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2014326 日前;

6.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2014328日前;

7.提交被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2014328日前;

8.外国语水平达标考试报名:20144月(见学校通知)

9.论文评审:自提交论文起,硕士30个工作日,博士40个工作日;

10.提交往年已通过论文答辩但未获学位人员汇总表:20145 16日前;

11.提交学院审核合格的学术成果及外国语水平合格证明:2014516日前;

12.学位论文答辩:2014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及截止时间见各学院通知);

13.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电子注册照相:论文答辩期间(照相地点见学校通知);

14.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20146月(具体时间见学校通知);

15.上报学位信息:20146月(具体时间见学校通知);

16.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材料:201469日前;

17.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2014620日;

18.发放证书及个人档案:20146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19.学位授予仪式:2014626日(见学校通知)。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答辩申请问题
  “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我校推荐申请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若符合2014年春季申请学位条件者,可以按照学位办关于2014年春季博士学位申请阶段工作安排的要求先进行预计毕业及论文评审工作。届时若未获得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可继续完成答辩、毕业程序;若获得公派留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格,则在完成留学计划前不能申请答辩、毕业。如果在获得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之前答辩,根据《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大研字【200715号)要求,视为放弃公派留学资格。

  学位申请工作程序复杂,时间性强,涉及到每位申请学位同学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安排工作日程并通知学生,2014年春季申请学位的同学务必遵守各学院的日程安排。请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各类材料,学位办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

学位办电话:66782590
邮箱: xwb@ouc.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