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在校研究生2014年秋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换培养的通知 各院(系): 为开阔学生学术视野,强化创新型人才培养,促进海峡两岸高校交流与合作,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的校际合作协议,学校研究决定,2014年秋季学期继续选派全日制研究生台湾友好学校交换培养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3级全日制脱产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思想素质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所学专业与申报学校已设置专业相同或相近;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2000-3500RMB之间)、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三、派出学生的培养和管理 1.派出学生应选修申请学校符合我校其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最低不得低于6学分,经我校审核认定后可替代我校相应课程学分; 2.派出学生享受所申请学校交流学生的相应待遇,须遵守我校和申请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派出学生在交流学习前在我校学费和住宿费必须正常缴纳并进行学期注册; 4.获得减免学分费及住宿费派出资格的同学,行前须办理本校床位腾退手续,住宿费不退;需向申请学校自行缴纳学分费及住宿费同学,行前须办理本校床位腾退和住宿退费手续; 5.学生往返旅费、赴台证件办理费用、书籍、保险、生活费及其他个人消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选派程序 1.凡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携个人履历向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3日16:00。 2.请院(系)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结果对报名学生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确定推荐次序,并于4月4日16:00将《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赴台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附件2)(按推荐次序排列)和《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康少华,联系电话:66782547。 3.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审核申请表,并会同台湾事务办公室组织面试遴选,推荐次序由学习成绩与面试成绩综合确定后推荐给交换学校,经交换学校同意接收后,报请学校批准后派出。 4.派遣名单一经确定,即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通知相关院(系)。 5.获得派遣资格的同学到台湾事务办公室(行远楼352)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项目内容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台湾事务办公室李老师:liliya@ouc.edu.cn,不接受电话咨询。 五、申请赴台交流所需材料 1.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详细履历 (2)《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 2.获得派遣资格的学生需提交材料: (1)学生成绩单2份 (2)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学籍证明1份; (4)证件照片4张; (5)保险单1份(确定赴台交流的学生才需办理)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1.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赴台交流学习申请表 2.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赴台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 3.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秋季对台交换生项目一览表 4.交流院校项目详细信息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
